支持建设“好房子”!潍坊发布12项要点

2025-10-14 10:17 潍坊发布阅读 (60096) 扫描到手机
        10月1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潍坊市支持“好房子”建设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并回答记者提问。

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是助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推动住房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顺应房地产市场新形势,持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技术支撑,广泛调研省内外“好房子”规划建设先进经验,研究编制了《潍坊市支持“好房子”建设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以下简称《要点》),并于近日发布施行。

文件制定背景

为了让《要点》既“有高度”又“接地气”,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期做了三个方面的基础性工作:第一“走出去学”,专门调研了省内外多个城市“好房子”规划建设的先进经验,把在空间利用、功能设计、品质提升上的好做法“引进来”,结合潍坊的城市特点做了本土化调整。第二“坐下来听”,先后征求了住建、城管等市直部门,各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还有房地产企业协会、规划设计单位的意见。第三“沉下去研”,聚焦市民反映的“层高不够敞亮”“公共空间少”“非机动车停车不方便”等实际问题,把这些痛点作为政策突破的重点。

制定这个《要点》,最终就是想通过规划管理技术的“适度突破”和“精准引导”,让房地产企业愿意建、有能力建高品质住宅,让咱们市民的住房“获得感、幸福感”实实在在提上来。

核心内容与创新举措

 《要点》聚焦空间优化、功能提升、设施完善、品质保障四个关键方向,提出了12项具体可操作的技术措施,每一项都和市民的居住体验直接相关。

第一,优化公共空间布局。

一是口袋公园“共享化”。鼓励临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住宅项目加大退让,建设不小于400平方米的口袋公园,并全面积计入小区公共开敞绿地面积,既美化了城市街景,业主和周边市民也多了休闲的去处。

二是空中平台“开放化”。允许设置不计入公摊、容积率、建筑密度的公共空中共享平台,促进邻里交往。

三是风雨空间“实用化”。鼓励在绿地、地下车库行人出入口设置单处不大于100平方米的风雨活动交流空间,不计入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允许设置顶盖宽度不大于4米的开敞式单层公共风雨连廊,不计入建筑面积等,串联公共空间。

第二,提升套内居住品质与功能灵活性。

一是层高“提标准”。明确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设有户式中央空调和集中新风系统的层高不低于3.1米。

二是阳台“灵活化”。对临噪音源需公建化立面设计的住宅,要求阳台封闭,限面积、限进深,符合条件的按投影一半计入容积率和建筑面积,并且进行商品房预售和不动产登记。特别说明两点:对于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楼栋可依据本《要点》,按程序履行规划调整手续;对于尚未竣工且具备条件的商品房楼栋有开敞阳台统一封装意愿的,在征得已购房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可按程序履行规划调整手续。

三是挑空“给空间”。允许在起居室设置一处挑空。比如大家想做个loft式的设计,只要挑空不超过2层层高、面积不超过套内面积的30%且不超过50平方米,就可以按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超出部分核增,满足个性化需求。

四是空中花园“一户一享”。对于高度不超过54米的住宅,允许每户设置一处不封闭、特定尺寸的空中花园。花园进深2.1米以内的部分按一半计入容积率和建筑面积,2.1—4米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和建筑面积,空中花园不计入绿地折算,相当于家里多了个“小露台”,种花养草都方便。

第三,完善便民利民配套设施。

 一是邻里空间“便民化”。鼓励新建住宅项目结合住区入口、入户大堂或依托沿街、街角首层按照700平方米/千户配建快递收发、便民零售、会客等邻里共享公共空间,单处最大面积700平方米,这些空间不计入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二是非机动车“好停放”。明确新建小区不宜设置机械车位;带顶盖的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不计入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另外,鼓励人车分流小区,沿街集中布置非机动车设施。

 三是集中绿地“有保障”。细化不同规模地块(15亩起)的集中绿地标准,从15亩以上的地块开始,就要求配建集中绿地,最小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而且所有集中绿地的总面积不能少于地块面积的1%,确保小区里有“绿色空间”。

第四,创新设计模式与空间利用。

 一是首层庭院“可增设”。新建及在售未交付的住宅项目允许首层住宅设置庭院(含下沉庭院),但要明确庭院权属告知、合同约定及安全防护要求。如果在售未交付的项目想增加庭院,需征得全部已购房业主同意。

 二是抬地住宅“能试点”。对于面积超过30亩、临路或临绿地,而且受地下水位等特殊因素的项目,允许整体把地面抬高不超过6米。用于停车、公服的抬高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高度不计入规划控制高度、不计算建筑密度;用于商业的需处理好界面关系,计入容积率及商业指标。

 三是地下空间“多利用”。鼓励小区在满足基本公共配套的基础上,把地下空间利用起来。比如,建设下沉绿地(计绿地率)、城市书屋、游泳馆、健身房等,这些设施后期可对外经营,同时需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另外,允许利用城市支路上下空间进行地块间的连通,但是需同步设计。

适用规则和期限

 本《要点》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两年。具体分为三类:一是适用于施行期内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二是施行期内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三是施行前取得土地使用权且在施行期内新建及在售未交付的住宅项目单独适用于第10条要求。

来源:潍坊发布